實施機關: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
受理部門:浙江海事局政務中心
申 請 人:海員體檢機構
具備條件:
1.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;
2.具有有效的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的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或專業體檢保健機構,并取得衛生主管部門核準的健康體檢資質;
3.開設符合規定的診療科目;
4.自有具備健康證書簽發權的主檢醫師2名及以上;
5.具有符合規定的儀器、設備;
6.配有STCW公約、《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》、《海員健康檢查指南》、《國際船舶醫療指南》等技術資料;
7.建立完善的海船船員健康體檢質量管理制度。
1.具有內科或外科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;
2.具有2年及以上從事健康體檢的臨床經驗;
3.熟練掌握船員健康檢查要求,熟悉《海員健康檢查指南》、《國際船舶醫療指南》及海船船員職業特點。
提交材料:
1.海船船員健康體檢機構、主檢醫師備案申請表;
2.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;
3.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原件及復印件;
4.主檢醫師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、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張、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、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及從業經歷相關證明材料;
5.開展海船船員健康體檢項目相應的儀器、設備及運行情況等資料(包括海船船員健康體檢機構儀器、設備清單);
6.海船船員健康體檢質量管理制度;
辦理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健康證書管理辦法》(海船員〔2012〕231號 )
辦理流程:申請人提交材料后,海事管理機構審查是否受理,符合受理條件的受理,不符合受理條件的,退回材料,要求補正或告知無需辦理或向其他機構申請。對于已受理的,海事管理機構審核,,辦結期限內反饋辦理結果,符合辦理條件的,予以許可或辦理,不符合辦理條件的,不予許可或辦理,并書面說明原因。
辦結期限:當場辦結
辦理結果:符合條件的,予以備案;不符合條件的,注明審查意見。
收費標準:不收費
受理部門辦公地址:杭州市西湖區天目山古蕩灣南苑塘苗路1號
辦公時間:周一至周五:上午0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如有調整,將及時公告。
聯系電話:0571-86552898
注:提交材料為復印件的,如未作特殊說明,均提交1份復印件,以A4紙格式復印,普通類業務申請人應在復印件上署名及簽注日期;船舶登記類業務(包括(臨時)船舶國籍證書簽發業務流程、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證書核發業務流程、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簽發業務流程、船舶所有權登記業務流程、光船租賃登記業務流程、船舶抵押權登記業務流程、船舶煙囪標志、公司旗登記業務流程、廢鋼船登記業務流程、船舶變更登記業務流程、船舶注銷登記業務流程)申請人應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(自然人簽名)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及簽注日期,受理人經審查與原件一致并加蓋“與原件核對無誤章”,將原件退回申請人。
獲取方式:對個人或法人已經擁有的材料,如身份證或營業執照,請自行獲;需要從其他部門取得的前置材料,從該材料簽發部門獲取。 |